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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幹部部分:
1. 二月底前各組副手之確定,名單告知隊長與老師,未來開會各組至少派1人出席,確定訊息之傳達。(三組)
2. 二月底前確認各組組員資料之完整(三組)(新組長與組員之認識)(總名單)
3. 三月中(15日)通訊本製作完成(文宣)(新伙伴資料更新,各組組長需通知)
4. 三月底財產清單完成(總務),清單請總務及老師保留一份。
5. 開會大綱、主席(老師)
6. 每次會議紀錄(會計)→宇倩→老師→督導→主任→老師留存(開會後一星期內完成)
7. 義工時數登錄、活動簽到表、活動花絮製作留存(老師)
8. 每年一次隊上聯誼活動(活動)
9. 請確實傳達隊上訊息,並按時回報隊長!
二、義工隊行政部分:
1. 今年度製做隊服,配合7月營隊活動,請宇倩指派2位伙伴負責,各組組長協助配合,請於6/30前完成。(繳交隊費者方可製作)
2. 隊費繳交為方便伙伴,可託人繳交或交給幹部至中心繳交給予指導老師,將會請會計統一開立收據,並將寄出給予隊員。
3. 99年隊費於99.06.30前未繳交將停止通知活動、季刊寄發、通訊本發放,請各位組長通知伙伴。
4. 99年活動(開會、義工訓練、活動)未出席兩次者或未繳交隊費,100年起將停止通知活動等隊員相關資格。
5. 每年新年度一月與幹部討論隊員去年度參與活動狀況及隊費繳費情形,更新隊員名單,並請組長、伙伴舊通訊本修改,兩年更新一次新通訊錄、本。
6. 100年度起,隊費調整社會人士600元、學生300元,請各組組長告知。(幹部因協助聯繫夥伴,隊費予以減免)
三、活動部分:
1. 以中心社工員為主,活動設計、義工訓練前請負責伙伴與主責社工、隊長討論,了解活動方向,再行設計,活動主辦以兩人為一組,相互討論並教導、傳承,請隊長擔任指導、監督者角色,協助伙伴完成活動設計與執行。。
2. 活動月份已於年度行事曆告知,確切活動時間、內容依活動大小請主責伙伴自行考量開會次數及時間、活動準備時間,最慢一個月前需將開會時間、活動時間、活動內容確定。
3. 活動計畫書(活動、訓練皆要)請於活動前一個半月給指導老師。
4. 中心請款行政時間為三天,請活動負責伙伴事前告知請款時間。
5. 活動事前開會請先行安排,活動前禁止絕無開會辦活動,主辦隊員或工作人員至少需開三次會議(活動前籌畫、活動內容確認、活動行前會議),工作人員可請假一次。
6. 活動前開會請先行了解開會必須出席人員(工作人員)、僅當天出席人員(不列工作人員,將不予開立服務時數),若有人數上限制(中心規定小朋友人數與義工10:1,但可彈性調整),將以可參與開會及活動伙伴優先。
7. 請每次活動攝影請於活動完後二星期內,討論如何將活動照片拿給指導老師。
8. 活動請佩帶義工證。(義工証製作,由文宣負責,3月底收集照片完成)
9. 活動參與請勿攜帶眷屬,否則隊員不列工作人員。
四、隊內活動部分:
1.每年各組皆有500元可辦聯誼(去年共識),請各組組長確實執行,並將執行計畫書給予隊長、老師,申請隊費補助,活動後給予簽到表,核銷隊費。
討論:改成以人補助,每人 50 元,最高每組1000元。
2.慶生停止舉辦,每年辦理隊上聯誼一次,組內聯誼一次,採人頭補助,50元/人,若家屬參加請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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